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乡镇、部门综合考核工作将于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1月上旬进行。乡镇、部门综合考核是县委、县政府检验乡镇、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根据考核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并整理好相关材料,切实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乡镇发展状况的考核以平时检查和分阶段统计为主,原则上年终不再组织考核。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到乡镇考核。对未按规定、未经批准组织的考核,各乡镇有权拒绝。 3、有关部门在年终前组织的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和县2007年度专项督查工作计划表〉的通知》(云委督〔2007〕4号)执行。对确有需要另行开展督查的项目,须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 4、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创建、信访等工作的考核要在县考核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的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5、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 主题词:考核工作 准备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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