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丽水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开展学习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魏剑明同志为榜样,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市委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市委《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魏剑明同志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 魏剑明同志参加工作30多年来,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之心,对政法事业的热爱之情,忘我工作,奉献出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不懈追求。向魏剑明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的崇高信念,学习他锐意改革、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学习他忠诚事业、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 二、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活动 1、大力宣传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县委宣传部要牵头制订宣传方案,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等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深入挖掘整理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采用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面报道。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标语、黑板报、横幅、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声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认真组织学习魏剑明同志先进事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召开学习动员会,专题学习市委《决定》和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采取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学习专栏,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宗旨观念。 3、切实推动当前的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先进焕发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学习活动与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化、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推进我县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确保成效,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1、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科学发展观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队伍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深入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住村联心”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十事制”,努力使基层党组织都能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3、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要把共产党员身份作为第一身份,把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服从县委的统一领导作为第一要求,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又快又好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第一责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标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埋头苦干,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决定》的精神,把深入开展学习魏剑明同志的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抓出成效。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扎实工作,为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云和县委 2006年7月7日
主题词:先进人物 魏剑明 学习 决定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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