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平安云和”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和《中共云和县委关于建设“平安云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精神,按照《平安建设部门创建工作考评制度》规定,经过认真考核,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平安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云和”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平安云和”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2日
主题词:平安建设 表彰先进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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