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协﹝2008﹞18号 签发人:项希盛
关于要求增加科普经费的请示
县财政局:
根据浙委﹝2007﹞59号文件《关于中共浙江省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贡献的意见》和云创建﹝2007﹞5号文件《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2009年度云和县科协要求增加以下二项财政预算:
一、根据浙委﹝2007﹞59号文件将外来务工人员数纳入各地科普经费人口计算基数的要求。我县2007年底外来务工人员约3万人(县公安局统计口径)。外来人口3万×人均1.4元=4.2万元。请予列入预算。
二、根据云创建﹝2007﹞5号文件《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科普经费按照人均1.4元提取。2008年我县科普按照人均1元提取,年科普经费11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增至1.4元提取。我县人口11万×1.4=15.4万元。
以上二项经费,共计19.6万元,请予列入2009年度财政预算为盼。
特此请示
附:浙委[2007]59号文件;云创建[2007]5号文件。
云 和 县 科 协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费 预算 请示
抄送:预算科
云和县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10月2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