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我县来料加工业,增加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收入,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来料加工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增加农民和下岗职工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的有效载体;是提升妇女经济地位,促进家庭和谐的有力举措;是转移劳动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对培育农民群众的市场意识、创业意识、竞争意识,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加对发展来料加工业重要性的认识,把来料加工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下岗再就业和稳定社会的实事来抓。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服务齐抓”的工作思路,突出宣传、服务和引导,综合运用宣传培训、市场对接、政策扶持、考核激励等有效手段,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要求,逐步形成政府政策扶持引导、部门服务指导、重点依托经纪人和培育加工队伍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县来料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全县发展来料加工队伍5000人,培养经纪人50名,实现年加工费2500万元。在扩大总量的同时,注重产业升级,建立若干个来料加工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特色基地。
二、完善政策,积极扶持
来料加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关联度大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扶持来料加工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来料加工工作任务,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我县来料加工业发展情况,2007年县财政安排10万元、2008年安排20万元来料加工专项经费,今后按发展规模逐年提高来料加工专项经费。来料加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奖励及开拓来料加工市场,为来料加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来料加工考核奖励办法由县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另行制定。各乡镇也要安排来料加工专项经费,促进本乡镇来料加工业发展,税务部门要为来料加工企业涉税事项提供优质服务。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扶持来料加工业的发展,切实加大对来料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担保、抵押、联保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来料加工企业的贷款问题。农村信用社凭来料加工经营者的信用程度提供小额信用贷款。
3、积极为来料加工业解决用地、用电需要。对闲散的来料加工用地,应尽量盘活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闲地;国土、建设部门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用地,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的区块内优先安排一定面积的来料加工用地。电力部门对家庭来料加工需要申请增加用电容量的,应特事特办,开通业务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4、努力为来料加工提供便利。 工商部门要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工商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为经纪人提供加工企业信息,拓宽加工货源渠道;配合做好经纪人资格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法》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活动,对经纪人制定的来料加工合同进行备案,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经贸(协作)部门要结合招商引资和对外协作工作,积极为经纪人提供来料加工业务信息;配合做好来料加工项目包装,为来料加工项目参展提供便利;积极提供来料加工对外交流平台,提供交流机会。农业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和再就业工程,积极开展来料加工经纪人和从业人员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纪人和加工者法律意识;司法部门要免费为来料加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的相关法律服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来料加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
5、积极扶持低收入农户、库区与安置区移民等参与来料加工。重点关注低收入农户,库区、安置区移民,被征地农民,下山脱贫、灾后重建安置地妇女等特殊群体发展来料加工。扶贫办要对欠发达地区来料加工经纪人及专业村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移民管理部门要为库区与安置区移民经纪人提供相关服务,开展安置区移民来料加工技术培训,大力发动、鼓励、引导、支持移民参与来料加工,增加收入。
6、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新闻媒体和网络要重视对来料加工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积极营造发展氛围,合力打造“浙江绿谷巾帼来料加工基地”品牌。
三、健全组织,强化考核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编制工作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县的来料加工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负责对全县来料加工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场联络、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来料加工领导小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奖励政策,培养经纪人队伍和加工队伍,对区域内重点经纪人予以扶持。
2、强化考核。县政府将促进来料加工业工作列入各乡镇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每年年初,由县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发展来料加工业务量、经纪人、加工人员发展等总体目标和考核办法,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次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前三名的乡镇给予奖励。
四、本意见适用于我县工艺品、饰品、针织品等类产品的来料加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云和县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007年11月15日
附件:
云和县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新荣
副组长:陈伟忠 (县府办)
柳兰岳 (县妇联)
成 员:王伟荣 (县扶贫办)
毛华锋 (县经贸局)
任乐群 (县财政地税局)
王思罢 (县公安局)
杜向青 (县工商局)
吴翠仙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周新余 (县农业局)
叶长火 (县司法局)
陈遗德 (县国土局)
叶建华 (县交通局)
何树来 (县建设局)
林守华 (县电力局)
蓝建伟 (县移民办)
贺 凌 (县妇联)
张丽君 (县农村信用联合社)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贺凌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