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妇儿工委办〔2008〕1号
关于要求制定“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分部门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云和县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云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先后颁布,我县未来五年妇女、儿童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认真贯彻、组织实施好两个《规划》,对于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儿童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规划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好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规划》的实施意见。
在制定实施意见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两个《规划》的要求,在认真分析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总结“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的工作计划之中,使实施意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为今后监测、评估、督查提供依据。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分部门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并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部门实施意见书面材料(分管领导需签字)和电子文档各1份交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蓝慧敏
联系电话:5120817
Email:yhlhm11@163.com
云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实施意见 通知
报送:市妇儿工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孙乐明副书记、王新荣副县长、蓝斌雄副主任、黄文伟副主席。
云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