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办理程序:承担考核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对资料和生产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核机构五个工作日内安排考证组对企业进行正式考核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考核报告 2、申请表(一式三份); 3、自查报告; 4、样机试验证书或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浙财综字[2002]22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216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