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包装装潢印刷的设立;
二、办理程序:申办单位(个人)提出书面→组织稽查人员实地勘察→填写文化经营申请表及上交申报材料→报主管机关报审批同意→办理《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经营管理规章;
4、有消防单位的消防核准书;
5、场所负责人的相关证明资料;
6、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厂房使用证明;
7、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8、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胶印、凹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浙价费(1999)181号;30元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610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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