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夫妻特殊情况生育审批
二、审批流程:
1、夫妻申请再生育,必须亲自填写《夫妻特殊情况生育申请审批表》
2、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服务员签署核对意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县(市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调查、审核。
5、市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审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申报材料:夫妻特殊情况生育申请审批表、同时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片一张。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乡镇20个工作日内,市30个工作日内。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201 0578—2121863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