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取水许可预申请
二、办理程序: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填写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提交申报材料→受理或要求补正申报材料→审查→批准取水许可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准文件;
5、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四、承办时间:15个工作日
说明:取水许可申请一般分为二个阶段
1、取水许可预申请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即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下同)前,向受理机关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
2、取水许可申请
(1)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取水工程可直接向受理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2)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设计任务书等有关批准文件向受理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五、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3746
六、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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