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证;
二、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填写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批准→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签发人核准→按核准的内容及要求购置船只、网具→三证齐全有效→缴纳船检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正确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2、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填写正确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5、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6、船员证书。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浙价费[1997]322[财综108号]及其附件:浙江省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
2、收费标准:机动渔船:700—1600元/船/年;非机动渔船400——800元/船/年。
五、承办时间:自收到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办结。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31553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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