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办理木材运输证
二、设定依据:《森林法》第37条
三、申请材料:
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审批程序:调运木材单位或个人申请→审批中心林业窗口受理→审查→核发运输证
五、承办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期:随到随办)
六、投诉电话:0578—51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