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
2、申请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
3、申请国际货物运输经营的,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有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3、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
4、车辆车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5、有与申请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凭证;
6、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申请危险品运输的,还须有专用车辆已配有必要通讯工具证明;
四、承诺时限:20天
五、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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