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 二、办理程序:业主提交申请报告→监测和现场检查→环保审批 三、申报材料: 1、要求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报告; 2、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测报告; 3、现场监察意见。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757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