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发照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3、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前置); 5、外埠申请人提交《暂住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浙财综字[2002]79号、浙价服[2003]401号 73元 五、承办时间:7个工作日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1848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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