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受理税登记
二、审批流程:受理→办理
三、申报材料:
(一)个体:
1、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一寸照片3张;
4、《再就业优惠证》免收工本费
(二)企业: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1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经营场所证明;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国家规定[93]浙价发141号、[1993]浙财综193号、浙国税征[1999]23号;每户办证40元、变更30元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34133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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