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
二、办事机构: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
三、办理地址及电话:
云和镇中山路3号(5129710)
石塘镇(5151119)
崇头镇(5156728)
紧水滩镇(周一:赤石乡)(5141111)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五、办理对象:要求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公民
六、办理条件:凡前往边境管理区公务出差、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求学求医等需办理《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七、办理手续:
1、填写《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效验居民身份证。
3、不满16周岁的人可与家人或监护人偕行。
4、16周岁以下的人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片。
八、办理依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政策规定》(浙公治[1998]209号);浙江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简化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手续等问题的通知]浙公办{2003}38号)
九、办理时限:即办
十、办理权限:办证中心
十一、办理程序:持办理材料到办证中心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三、收费标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前往2元/证;其他人员8元/证。
十四、投诉电话:0578—5133373
备注:
1、前往深圳珠海特区的证件有效期最长可为一年,其他地区的证件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
2、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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