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房地产抵押;
二、办理程序: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房地产管理处窗口开具《房屋他项权证》,并交纳规费;归还贷款后,凭《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注销登记,领回《房屋所有权证》
三、申报材料:
1、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明;
3、持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4、提供“抵押贷款合同”;
5、特殊房地产抵押需提供相应法定文件;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他项权利证》收工本费10元本;抵押登记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5124346
七、投诉电话:0578—5133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