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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文明办〔2008〕5号
关于转发《丽水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
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丽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丽水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文明办〔2008〕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做好全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展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现将《丽水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予以转发。
请各乡镇、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材料(每人附1000字左右真实、精练、感人的事迹材料,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一式两份报县文明办(电话:0578-5125979,电子邮箱:yhcjb@163.com)。
附件:《丽水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云和县文明办 云和县总工会
共青团云和县委 云和县妇联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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