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建〔2008〕14号
关于印发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4-5月份
工作安排的通知
云和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已到了关键时期,为使我们工作目标更明确,现将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4-5月份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安排表,结合自身实际,倒排计划表,狠抓落实,严要求、高标准的完成各自任务。
附: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4-5月份工作安排表
云和县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