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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家园洗把脸、扮靓山水童话城” 活动的通知
云和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县城环境,切实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迎接省创建专家组的检查,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为家园洗把脸、扮靓山水童话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社会力量,清理卫生死角,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环境意识,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活动内容 2008年3月5日至8日,对我县城区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各社区和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工业园区、居民住宅区等进行全面清扫,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所在办公区进行彻底清扫的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与社区卫生清扫。环卫所配合整个活动的开展,及时清运活动中清扫的垃圾。县创建办将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区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由于责任区环境卫生问题而影响整个创建工作的单位要追究责任。 (二)活动安排 1、公共场所净化工作。重点对元和广场(由云和中学组织人员清扫)、南山小区(由三中组织人员清扫)、江滨公园(由江滨小学组织人员清扫)、中山广场(由县小组织人员清扫)、老年公园(由夕阳红老年协会组织人员清扫)、狮山公园(由古坊小学组织人员清扫)、乌龟山周边(由职技校组织人员清扫)、凤凰山公园(由二中组织人员清扫)、凤凰山青峰屏(由浮云社区文明督导队组织清扫)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做到公共设施、绿化带、地面整洁,无污物。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 2、城乡结合部净化工作。重点对上下城门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清扫(由贵溪村、大徐村、黄水碓村、象山村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清扫)。 责任单位:云和镇 3、各社区、城中村净化工作。重点对各社区、城中村的卫生死角、臭水沟等进行彻底清扫(由各社区、城中村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责任单位:云和镇 4、办公场所净化工作。重点对办公楼周围、办公楼道、办公室进行卫生清扫(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清扫),做到楼净窗明、办公室内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5、工业园区净化工作。重点对园区内乱堆放、粉尘直排等进行整治,同时各企业要合理划分作业区域,工厂内部车间要有序管理,做到物品堆放整齐,厂区干净整洁(由县工业园区组织开展)。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6、居民住宅区净化工作。重点对居民区院落、楼道进行清扫(由各社区发动居民群众进行清扫),做到院落、楼道干净无杂物,无乱堆乱放。 责任单位:云和镇、社区办 7、溪流净化工作。重点对前后溪、贵溪、梅砻溪、安溪流域云和段、梅岗源溪漂浮物、淤泥的清扫。城内溪流(前后溪)漂浮物由建设局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城内溪流(前后溪)淤泥、城外溪流(贵溪、梅砻溪、安溪流域云和段、梅光源溪)漂浮物和淤泥由水利局组织人员清理。 责任单位:水利局、建设局 8、围墙修补、净化工作。在建工程项目围墙修复、粉刷(由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修复、粉刷);破旧围墙修复、粉刷(由所在责任单位修复、粉刷)。 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进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 2、团结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树立全局观念,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3、管教并举。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不卫生行动的执法管理力度,做到从严执法、文明执法、综合管理。 4、督查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曝光台”,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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