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建﹝2008﹞6号
2008-05-06

关于推广使用电话文明用语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电话是与外界联系、沟通的基本途径,电话礼仪体现了个人、单位、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树立我县各单位热情、周到、优质服务的文明形象,从而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决定在县直各单位中推广使用电话文明用语。各单位要以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为契机,结合四德教育和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评工作,积极使用电话文明用语,努力营造人人使用电话文明用语的良好氛围。县创建办将对各单位使用电话文明用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使用电话文明用语不规范、不文明,影响云和文明形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评工作相挂钩。
    附:电话文明用语范文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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