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建〔2008〕1号
2008-04-11
关于印发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
工作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将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各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1、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工
2、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
3、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办公室、各专项组工作职责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doc
附件2: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doc
附件3: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办公室、各专项组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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