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路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把我县建成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现将《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