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 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的领导,顺利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经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7个创建专项工作组。现将专项工作组公布如下: 1、政务环境建设专项组 负责做好思想道德建设、干部学习与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文明单位创建及创建工作宣传等工作。 组 长:张 峰 副组长:肖飞龙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2、优美环境组 负责做好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公共场所秩序的维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 组 长:彭平生 副组长:江晓平 牵头单位:建设局 3、优良秩序组 负责做好社会治安、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组 长:陈志斌 副组长:叶伟雄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4、优质服务组 负责做好政务行为规范、诚信政府建设、市场监管、“窗口”行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各类数据统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 组 长:王 峻 副组长:李泉清 牵头单位:工商局 5、科教文卫组 负责做好国民教育、科学普及、城市信息化、文体设施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医疗与公共卫生、人口生育与生活质量等方面工作。 组 长:孙文喜 副组长:丁祥福 牵头单位:县府办 6、城乡共建组 负责做好基层民主建设、文明社区建设、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创建、农村创建等方面工作。 组 长:王沿伟 副组长:柳成东 牵头单位:云和镇 7、督查组 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的督查工作。 组长:蓝斌雄 胡惠民 副组长:叶时扬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