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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全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步伐,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掀起人人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热潮。 二、主要职责 1、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使者的文明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人争做文明人。 2、主动劝阻和举报不文明的人和事,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对损害创建工作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 3、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协助城管、环卫、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美化市容市貌、规范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等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每周六下午清扫本校区周边环境卫生、定期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上旬)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标语、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使“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家喻户晓,提高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知晓率。
(二)筹建队伍阶段(11月中旬)
1、从老年协会挑选100名精力充沛、责任心强,热心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老年朋友组建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协助城管办、环卫所、交警队、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
2、从二中、三中、职技校、实验小学、江滨小学定期各选1个班组建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开展定点定项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开展阶段(11月下旬及以后)
1、举行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和授旗仪式,拉开志愿服务活动序幕。 2、制定活动安排表。各服务队按照活动安排表,准时开展活动。 3、总结表彰,拟定于2008年12月底表彰一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广泛组织开展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不断把“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工作。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过程;作为创建示范文明县城、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
1、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工作职责 2、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活动安排表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