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建〔2007〕1号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08-04-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全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步伐,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掀起人人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热潮。
    二、主要职责
    1、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使者的文明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人争做文明人。
    2、主动劝阻和举报不文明的人和事,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对损害创建工作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
    3、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协助城管、环卫、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美化市容市貌、规范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等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每周六下午清扫本校区周边环境卫生、定期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上旬)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标语、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使“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家喻户晓,提高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知晓率。  

 (二)筹建队伍阶段(11月中旬)

    1、从老年协会挑选100名精力充沛、责任心强,热心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老年朋友组建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协助城管办、环卫所、交警队、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

     2、从二中、三中、职技校、实验小学、江滨小学定期各选1个班组建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开展定点定项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开展阶段(11月下旬及以后)

    1、举行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和授旗仪式,拉开志愿服务活动序幕。
 2、制定活动安排表。各服务队按照活动安排表,准时开展活动。
 3、总结表彰,拟定于2008年12月底表彰一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广泛组织开展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不断把“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争做文明使者,共创示范县城 ”活动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工作。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过程;作为创建示范文明县城、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

    1、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工作职责
    2、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活动安排表

云和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老年协会文明使者督导队工作职责.doc  附件2:青少年文明使者督导队活动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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