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即将来临,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为加强节日期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1〕35号)和丽水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11】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三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2年1月12日,我县农业局组织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科教信息科、农业执法大队及县畜牧兽医局等相关科室对我县农产品、畜产品企业及生产基地进行了“三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检查,本次共检查8个企业,其中包括云和县神农高山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云和县华联超市,云和县快乐购超市等相关企业,共检查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12个。我县“三品”质量安全情况良好,投入品使用规范,生产记录相当完善,不存在违规使用标志等情况。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我县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上市“三品”质量安全、标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