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3002654120G/2026-1010573669 | 主题分类: | 妇女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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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为深入贯彻“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的相关要求,落实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云和县山区实际与群众创就业奔共富需求,我县制定《云和县进一步推动巾帼“共富工坊”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来料加工式“巾帼共富工坊”(以下简称“工坊”)可持续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设。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上级政策指引
根据《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巾帼共富工坊”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云和实际制定本政策,确保与省、市工作部署同频共振。
(二)县域发展需求
云和县作为山区县,来料加工产业是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现有各类共富工坊85家,但仍存在布局不够优化、产业链条偏短、人才支撑不足、利益联结需深化等问题。同时,县委提出打造“小县大城”2.0版,建设青年发展型县域,亟需通过政策升级推动工坊提质增效,让工坊成为群众增收、集体增富的“坚实阵地”。
(三)原有政策升级
原《云和县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办发〔2023〕58号)已实施多年,部分扶持举措已不适应现阶段工坊发展需求,需结合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细化扶持措施、优化服务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工坊向全产业链转型。
二、政策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8年实现五大目标,推动工坊发展迈上新台阶:
1.布局更优化:在县域发展轴、残疾人庇护中心、偏远乡村等重点区域实现就业全覆盖,建成30家示范工坊、10家特色工坊,形成“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社服务点”三级服务网络。
2.产业更牢固:聚焦木制玩具特色产业,培育数字化先进工坊,推动从来料加工向“设计+生产+销售”全产业链转型,健全“村集体+工坊+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3.人才更有力:吸引青年、大学生返乡参与工坊建设,培养电商运营、产品设计等专业人才,强化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人才支撑。
4.机制更完善:构建物流、金融、安全等协同支持网络,做实“村集体+工坊+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5.成效更凸显:工坊带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从业者技能有效提升、促进加工费稳步增长,年人均加工费从1.95万元提升至2.30万元,低收入农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就业占比从5%增加到15%。
三、政策的核心扶持举措
《实施意见》首次将工坊按公益类和盈利类分类施策,同时从多维度赋能工坊服务升级,实现政策红利精准滴灌,核心举措分为三大板块:
(一)统筹建强公益类工坊服务站点
公益类工坊为乡镇(街道)、村(社)运营的非盈利平台,主要由村(社)干部、热心志愿服务群众等担任管理人员,重点服务留守群众、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体,实行不赚取产品加工差价的运营模式。
1.项目建设扶持:整合闲置资源建设工坊,资金大的项目获县级专项支持;“小而精”项目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奖补5万元工坊场地建设、生产设备(物资)采购、运营管理、宣传推广、服务活动开展及加工技能培训等方面,由乡镇(街道)统筹落实。
2.稳岗运营补助:带动就业10人以上且困难群众2人以上,每年给村社集体2万元稳岗惠坊补助;带动20人以上且困难群众3人以上,补助提高至3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工坊的运营管理(运输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培训活动等。
3.人才激励关爱:积极推荐优秀管理人员参评优秀村干部、云和师傅、云和好人等荣誉,强化管理人才培育。
(二)支持鼓励盈利类工坊蓄势发展
盈利类工坊为完成工商注册的市场主体,由具备市场开拓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运营,推动工坊良性发展与群众增收致富双向共赢。
1.重点区域建坊补贴:在重点区域新建工坊,稳定运营1年以上、带动10人以上且困难群众2人以上,一次性补贴1万元;对1990年以后出生的青年创办的工坊额外加补0.3万元,累计1.3万元。
2.低收入群体就业奖励:鼓励营利类工坊吸纳残疾人、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体就业。稳定运营1年以上、带动30人以上且困难群众5人以上、年人均加工费达2.3万元,每年奖0.2万元;稳定运营1年以上、带动50人以上且困难群众10人以上、达人均加工费标准,每年奖0.5万元。
3.市场与品牌支持:对参加各级部门(含县级)主办展销活动的工坊,按展销活动地点给予补助:县内500元、县外市内2000元、市外省内4000元、省外6000元;新设计特色产品并自主接单,每件奖0.2万元(年累计不超1万元);新注册商标每件奖0.2万元(年累计不超1万元)。
(三)多维度赋能工坊服务升级
聚焦经纪人、从业者、困难群体等不同对象,从就业、培训、人才、金融、安全等8个方面全面赋能:
1.低收入农户专项补助:对从事来料加工产业的低收入农户,按其家庭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的30%给予补助,参照《云和县精准扶持低收入农户加快实现共同富裕20条政策》给予补助。
2.技能培训精准化:推行“数字化陪跑+以工代训”,开设电商运营、村播技巧等青年专项培训,常态化开展经纪人、平车技能等培训;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给予最高500元/人/天参赛补贴。
3.经纪人培育帮扶:实施经纪人“传帮带”培育计划,优秀经纪人培育1名稳定运营1年的新经纪人,新老经纪人各奖0.2万元;对新培育的1990年以后出生的经纪人额外加补0.1万元,累计给予0.3万元成长补助。
4.市场资源精准链接:定期组织工坊赴宁波、义乌等开展商洽会、订单对接,拓宽客源渠道。
5.高校人才合作:与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等建立常态化合作,开展大学生专场招聘、实践,注入青年人才活力。
6.意外保险保障:每年安排15万元专项经费,为从业人员集中投保意外险。
7.金融信贷支持:推广“巾帼共富贷”,年度授信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每年安排3万元为500平米以下工坊生产场所投保财产险。
8.安全生产提升:将安全培训纳入经纪人、加工者必修课程,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压实属地和工坊主体责任。
四、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相较于原云政办发〔2023〕58号文件,本次《实施意见》在扶持理念、施策方式、保障力度上均有显著升级,核心差异体现在6个方面:
对比维度 | 原政策 | 新政策 |
分类施策 | 无明确分类,统一扶持 | 按公益类、盈利类分类,精准匹配扶持措施 |
扶持范围 | 侧重工坊项目建设 | 覆盖建设、运营、人才、市场、金融、安全全链条 |
青年人才培育 | 无专项扶持 | 增设90后青年建坊、经纪人培育专项补贴,开设青年电商/村播培训 |
利益联结 | 探索“集体经济+工坊+从业人员”模式 | 深化“村集体+工坊+农户”机制,给予公益类站点运营村社集体稳岗补助 |
金融支持 | 仅利息贴息,无明确授信额度 | 推广专项信贷,年度授信≥5000万元,增设财产险投保补助 |
不适用情况 | 当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享受政策 | 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加工费等情形,均不予享受政策 |
五、政策执行的注意事项
(一)负面清单管理
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保违法行为、拖欠加工费等情形的扶持对象,不予享受本扶持政策。
(二)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时间:每年7-8月份为统一申报期;
申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实行县、乡两级联审,乡镇(街道)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妇联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放奖补资金;
特殊补助: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按《云和县精准扶持低收入农户加快实现共同富裕20条政策》自主申报。
(三)政策施行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云政办发〔2023〕58号文件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云和县妇女联合会 王雯杰
联系电话:0578-5529920
办公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城北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