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3002654120G/2026-101068634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9-22 |
一、出台背景
水资源是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当前,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利用存在权属不够清晰、流转机制不健全、生态价值转化路径不畅等问题,制约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效能的发挥。为破解上述难题,积极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目标达成,云和县在遵循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管理实际,制定《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规范用水权确权登记管理,调动全社会管水护水积极性,提升农村集体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市场化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的意见》(浙水资〔2025〕15号)等文件。
三、文件适用对象
在云和县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的用水权确权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四、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用水权证登记内容、用水权确权登记流程、监督管理、附则五个方面。
(一)总则
明确了文件适用范围为云和县境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山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用水权确权。
提出了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通过云和县人民政府通过颁发“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使用权证”予以确认。
明确了云和县水利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和用水权确权基本原则。
(二)用水权证登记内容
提出了用水权证应明确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的用水权主体、可用水资源量、用水权有效期等信息并对有关信息做出明确。
(三)用水权确权登记流程
提出了用水权确权登记包含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并对登记流程和申请材料做出明确。
(四)监督管理
提出了用水权确权后管理规定。
(五)附则
明确了施行时间。
五、关键词解释
1.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其修建管理的水库、山塘的水资源使用权。
2.确权登记:由相关主体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水利局审核公示后,对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进行确认、登记(含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一系列法定工作。
3.用水权证:全称“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使用权证”,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明用水权归属、范围、期限等核心信息的法定凭证。
4.用水权主体:指依法享有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的主体,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多个经济组织时,权益比例可协商或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确定。
六、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本办法自2026年10月19日起施行,试行三年。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云和县水利局
2.解读人:何苗苗
3.联系方式:0578-512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