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3002654120G/2026-1010606035 | 主题分类: | 财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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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一、《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制订出台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提高投资运作效率,促进县域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亟待建立一套权责清晰、程序规范、风险可控的管理体系。为规范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基金”或“基金”)设立、运营、管理、退出全链条工作,厘清政府、出资主体、基金管理机构等各方权责边界,健全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制,完善投资风险防控与激励约束体系,保障基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同步实现政策引导目标与市场化投资收益双向统一,夯实县域产业生态培育、核心竞争力提升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制定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2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
二、《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是什么?
答:高质量发展基金构建多层级管理体系,清晰划分各主体权责范围:
(一)县基金管理委员会
由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基金工作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含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国资办)、云和经开区管委会、县经商科技局、县投促中心、县国投集团、基金主管单位等。
核心职责:统筹基金整体管理、明确投资导向;研究基金相关重大政策、改革举措、管理制度;统筹基金运营管理、配套机制建设;开展尽职免责核实认定;协调处置基金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重大问题。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项目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决策,投资委员会共 7 名委员,人员构成为:县发改局、县经商科技局、云和经开区管委会、县投促中心、县强云公司各1名代表,外加2名外部专家委员(外部专家优先从市场化投资机构专家、云和县产业顾问库中遴选)。
(三)其他执行主体
管委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国资办)、项目牵头单位、基金主管单位、基金管理机构(含县强云公司)、基金法人主体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政策落地指导、资金统筹筹措、基金组建落地、项目对接服务等重点工作。
三、《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政策举措是什么?
答:(一)投资原则和要求
1.运营基本原则:坚持“服务战略、聚焦发展、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耐心资本”六大原则,撬动社会资本赋能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传统产业迭代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全面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全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标准规范运营。
2.投资实施方式:可通过设立子基金、直接投资实体项目(含单一项目定向基金)两类模式开展投资。
3.持股比例约束:高质量发展基金投向子基金的资金总额占比不低于80%,直投项目资金总额占比不超过20%。;采用定向基金投资的,需穿透底层项目核算持股比例。重大产业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不受上述持股比例限制。
4.合规禁止条款:明确列明8类禁止开展业务,涵盖违规融资担保、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变相吸收存款、名股实债等行为,筑牢基金合规运营底线;同时对受托管理机构设置准入资质条件。
(二)子基金设立程序
子基金设立完整流程:立项申请→基金办会议审核→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投资决策。
(三)投资管理程序
项目投资完整流程:项目立项申请→正式立项→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项目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投资论证→“5+X”联席会议研讨→投资决策。
(四)费用和收益分配
1.母基金:县强云公司按照基金主管单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收取管理费,当年度评价合格的按照实缴投资余额0.6%收取,当年度评价良好的按照实缴投资余额0.8%收取,当年度评价优秀的按照实缴投资余额1%收取,当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按照实缴投资余额0.2%收取。
2.子基金管理费:收取标准一般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的1.5%/年,退出期管理费率应低于投资期,退出延长期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
3.重复收费限制:同一管理人(管理人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视为同一管理人)同时管理母、子基金的,不重复收费。
4.收益让利规则:基金完成既定产业政策目标后,可对本基金出资对应投资收益适度让利,强化政策引导效应。
(五)基金退出
子基金和直投项目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应适时采取股权(份额)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合伙人)回购及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六)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
1.资金托管要求:基金应选择在中国境内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2.常规定期报送:
(1)季度报告:每季度结束后60日内,基金管理机构向基金主管单位报送基金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2)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基金管理机构应向基金主管单位提交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基金主管单位审核后向管委会报告基金年度工作。
3.重大风险上报:高质量发展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子基金或直投项目发生重大违约、经营异常、实控人变更、重大诉讼、重大投资损失、估值异常波动等风险事项的,基金管理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并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主管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专班)报告,并上报管委会决策处理。
四、《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施行时间及注意事项?
答:(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以及由该基金牵头设立、参股出资的各类产业子基金;覆盖基金设立、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风险管控、收益分配、清算退出全周期运营管理工作。
(二)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三)注意事项
1.办法实施后尚未完成投资决策的新项目,严格按照本办法全套流程执行。已决策项目仅在发生退出期限、价格、受让对象等退出约定实质调整时,由项目牵头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后,交办基金管理机构办理。
2.基金与国家、省、市级基金、央企、外地产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或联合投资的,可按上级基金、合作各方协商约定执行,不受本办法部分条款限制。
3.此前相关办法或者指引、规定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等对基金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高质量发展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均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五、新旧政策差异
我县首次成立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此前未出台相关政策,故不存在新旧政策衔接及差异对比问题。
六、关键词解释
(一)云和县高质量发展产业基金
解释:由云和县属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总规模 30 亿元,采用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政府引导型股权投资基金,核心职能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县域产业链升级、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解释:全县基金最高统筹决策机构,由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基金重大政策、投资规则、大额调整、让利方案、尽职免责认定等重大事项审议。
(三)基金办(管委会办公室)
解释:管委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基金主管单位,负责子基金、直投项目立项材料初审、交办流转、落实管委会决策。
(四)县强云公司
解释:即云和县强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既是基金法定法人主体,也是核心基金管理机构,承担项目尽调、投资落地、投后管理、退出全流程实操工作。
(五)基金主管单位
解释:统筹全县基金体系建设、制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对外合作、绩效评价的牵头责任部门。
(六)项目牵头单位
解释:负责产业项目前期对接、研判、专家评审、落地服务、政策目标认定的行业主管部门、招商引资等单位。
(七)子基金
解释:由县强云公司发起设立,联合市场化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专项产业基金,以直投县域实体产业项目为主,严控多层嵌套,存续期限不超过 15 年。
(八)定向基金
解释:专门针对单一产业项目设立的专项投资载体,核算持股比例时需穿透至底层项目计算。
(九)直投项目
解释:母基金不通过子基金,直接出资入股符合县域产业导向的实体企业项目,单项目出资一般不超过 1 亿元,投资年限不超过 8 年。
(十)多层嵌套
解释:基金通过多层基金层层出资、间接投资底层项目的模式,本办法要求子基金直接投项目,严格限制多层嵌套。
(十一)“5+X” 联席会议
解释:直投项目投资论证完成后,组织多部门联合研讨项目可行性、政策价值、风险点的专项会商会议。
(十二)尽职免责
解释: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基金管理人、经办人员已全面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因市场客观因素造成正常投资亏损、探索性失误,无违规违纪行为的,不予追责。
(十三)三个区分开来
解释:容错纠错核心原则,区分改革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先行先试无明确依据与明令禁止违规行为,为基金长期耐心资本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解读人:项朝淼
咨询电话:0578-552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