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行政执法队: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质效、创新方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工作要求,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等信息系统,持续提高非现场执法占比,科学合理安排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通过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1人。目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在编人员共13人,按照县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要求,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1人(13人×80%+2×90%≈11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2728天。按照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2025年度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人×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1人=272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767天。参考前3年平均数据(前三年分别为:1750天、1750天、1800天),2025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767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880天。参考前三年数据(前三年分别为:900天、900天、880天),2025年非执法工作日为88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81天。2025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81天(总法定工作日272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767天-非执法工作日880天=81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县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2至3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0.5天测算,2025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54-81家,综合历年的检查情况,2025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72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43家,一般检查单位29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列入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检查单位的43家生产经营单位涵盖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矿等行业领域,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名单见附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由牵头处室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相关科室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定期公开被检查单位名单。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事项,加快形成规范统一、保障到位、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体系,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规范化执法质效,以强化联合执法、减少检查干扰为重点,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行亮码检查和行政行为码扫码评价工作。推行执法方式人性化,在对检查单位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有效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四不两直”方式已检查过的企业,及时调整计划,避免重复检查。
(三)强化依法公开。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2025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般监督检查对象名单以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开和日常维护工作。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在检查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局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中填报并持续完善。
附件:云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云和县宏丰建材有限公司 | 21 | 云和县瑞灵玩具有限公司 |
2 | 云和县云泰矿业有限公司 | 22 | 云和县博宏工艺品有限公司 |
3 | 云和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 23 | 云和县百顺工艺品厂 |
4 | 云和县土岩岗头庵叶腊石矿 | 24 | 丽水市习宝工艺品有限公司 |
5 | 云和县水岗山石料有限公司 | 25 | 浙江丹妮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
6 | 云和县培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6 | 云和县得森工艺品厂 |
7 | 云和县双林工贸有限公司 | 27 | 浙江新维工艺品有限公司 |
8 | 云和县华泰制氧有限公司 | 28 | 云和县正鑫工艺品有限公司 |
9 | 云和县景忠五金经营部 | 29 | 云和县奇点玩具有限公司 |
10 | 云和美丽华印刷耗材经营部 | 30 | 云和赛诺玩具有限公司 |
11 | 云和县供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有限公司 | 31 | 浙江小明玩具有限公司 |
12 | 浙江宝薇玩具有限公司 | 32 | 浙江慧峰玩具有限公司 |
13 | 浙江东煌工艺品有限公司 | 33 | 云和吉泰玩具有限公司 |
14 | 云和县和协工艺厂 | 34 | 浙江易翔玩具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广华玩具有限公司 | 35 | 浙江科杰机械有限公司 |
16 | 浙江隆丰工艺品有限公司 | 36 | 丽水市方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7 | 浙江正宏玩具有限公司 | 37 | 云和苏鑫玩具有限公司 |
18 | 浙江华福莱玩具有限公司 | 38 | 丽水福盟玩具有限公司 |
19 | 浙江永安玩具有限公司 | 39 | 立信工艺品有限公司 |
20 | 云和欣邦玩具有限公司 | 40 | 新越工艺品有限公司 |
41 | 浙江大森林工艺品有限公司 | 42 | 浙江佳宏阀门有限公司 |
43 | 浙江坚韧机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