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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现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科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附件: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机构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云和县梅垄水库水功能区调整方案(送审稿)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执法二科 | 《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5年9月 |
专家论证 | 2025年10月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5年12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