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通告〔2024〕7号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7008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06 09:26:12

文号:云政通〔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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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和效果,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和《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警报试鸣与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通知》(浙动办传〔2024〕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8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和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政府所在地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在试鸣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通〔2024〕0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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