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总字第121号建议的答复(C)
索引号:002654358/2024-37250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4-09-30 11:44:18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金建忠等5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总字第121号建议《关于要求撤销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云和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是根据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和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改革实施方案>通知》(云农字〔2023〕107号)文件提出的,成立的初衷是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流动性大,部分“三资”支出不符标准,村级报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后设立的。针对提出建议中的两大问题,下面做出分别解释。

(一)针对代理中心办公位置不合适的问题。

代理中心办公场地是由县金融机构(云和县农商银行)提供的,目前场地问题暂时无法解决,若中山街两侧无停车位造成停车不便的请选择合适轻便出行的交通工具或者寻找邻近最近停车点(1.新建路有停车位,距200米;2.中山支行西侧可以停车,距50米;3.县小东侧可以停车,距60米;4.中山支行后门院子可以停5辆)再步行至场所。

(二)针对办公效率变低的问题。

1.关于中心无人指导:云和县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自2023年10月施行,10月底完成对全县10个乡镇村社、乡镇街道两级干部(村报账员、村社副主任、村监会主任、社长及乡镇驻村干部等业务相关干部)进行了培训,培训累计人数达400余人,同时在云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编制了《云和县村级财务报销实务指南》,通过该手册,可对报销业务提供清单式指导。此外,以乡镇为单位均配有代理出纳代理会计专职人员,并且代理人员成立以村为单位的业务指导报账微信群,通过微信群进行实时指导(一般现场审核指导以手写便利贴将问题描述告知、线上审核指导以图片+文字反馈至各村/社报账群)。后续我们代理人员加强对云和县文件政策的解读与学习,报账及时指导注重细节把握,同时提供不定时上门服务与乡镇汇报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将在2024年的10月份前对全县村级报账员培训,以解决村社在报账过程中的业务难题。

2.关于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变大:根据《云和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改革实施方案》,从各乡镇抽调7名工作人员配合代理中心运行,工作分工主要参照云和县上年村级财务报销数据,对抽调人员工作安排进行统筹分配调整,整体工作量综合数据较为均衡。同时抽调人员额外享受每年相应的绩效待遇。由于2023年第四季度入场交接,年关账务集中式报销,2024年度前期已对村/社进行引导按月按季及时结报,或代理人员逐月下乡镇/街道做好账务催报,将账务消耗在平时,避免扎堆账务,目前各报账员普遍较为认可该模式,逐步养成良好报账习惯。另外,云和县农业农村在2024年底前,要求各乡镇(街道)调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实“三资”办公室,要求人员到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相应减少。

3.关于沟通协调不便捷问题:《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上线以来,村级财务审批实行线上审批,以大大减少报账人员线下跑签的不便,以上沟通协调不便捷主要指代理出纳人员收据开具报销问题,村级收据开具全面实行电子化,已在莲都区全面完成试点,近期全市将推行此项工作,该问题便得到有效解决。

综合分析,云和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对云和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已逐步体现,2023年CAE等各项工作在丽水市考核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感谢你们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悟男,联系电话:17858195803)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