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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23〕68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记功的事业单位拟记功对象并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起至9月26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5525718,0578-5526691。
通信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城北路6号(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323600。
附件:云和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拟记功对象名单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