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4-3703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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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4〕5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公布《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编号》和《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列入制定主体清单的县级其他单位、机构(包括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 单 位 | 统一编号 |
1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KYHD00-20XX-0001 |
2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云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 KYHD01-20XX-0001 |
3 | 云和县档案局 | KYHD47-20XX-0001 |
4 | 云和县密码管理局 | / |
5 | 云和县国家保密局 | / |
6 | 中共云和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KYHD48-20XX-0001 |
7 | 云和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KYHD26-20XX-0001 |
8 | 云和县公务员局 | / |
9 | 云和县新闻出版局 | KYHD32-20XX-0001 |
10 | 云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KYHD06-20XX-0001 |
11 | 云和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KYHD39-20XX-0001 |
12 | 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 |
13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KYHD02-20XX-0001 |
14 | 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 KYHD03-20XX-0001 |
15 | 云和县教育局 | KYHD04-20XX-0001 |
16 | 云和县公安局 | KYHD07-20XX-0001 |
17 |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云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KYHD10-20XX-0001 |
18 | 中共云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云和县司法局 | KYHD11-20XX-0001 |
19 | 云和县财政局 | KYHD12-20XX-0001 |
20 |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林业局) | KYHD63-20XX-0001 |
21 |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KYHD16-20XX-0001 |
22 |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 KYHD17-20XX-0001 |
23 | 云和县水利局 | KYHD18-20XX-0001 |
24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 KYHD65-20XX-0001 |
25 |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KYHD66-20XX-0001 |
26 |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云和县医疗保障局) | KYHD67-20XX-0001 |
27 |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 KYHD70-20XX-0001 |
28 | 云和县审计局 | KYHD25-20XX-0001 |
29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KYHD68-20XX-0001 |
30 | 云和县统计局 | KYHD35-20XX-0001 |
32 | 云和县气象局 | KYHD50-20XX-0001 |
33 | 云和县人民政府浮云街道办事处 | KYHD99A-20XX-0001 |
34 | 云和县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 KYHD99B-20XX-0001 |
35 | 云和县人民政府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 KYHD99C-20XX-0001 |
36 | 云和县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 KYHD99D-20XX-0001 |
37 | 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 KYHD99E-20XX-0001 |
38 | 云和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 KYHD99F-20XX-0001 |
39 | 云和县紧水滩镇人民政府 | KYHD99G-20XX-0001 |
40 | 云和县赤石乡人民政府 | KYHD99H-20XX-0001 |
41 |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 KYHD99I-20XX-0001 |
42 | 云和县安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 KYHD99J-20XX-0001 |
附件2
云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
一、统一编号的组成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制定机关编码+登记年份+流水号。
二、制定机关编码
制定机关编码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统一编制。制定机关编码=行政区域代码+系统代码。
(一)行政区域代码由四个大写的英文字母组成,每个行政区域代码是唯一的,云和县的行政区域代码为KYHD。
(二)系统代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归口相应的省级部门为主线设置。对于省市机构设置不统一,以及乡镇(街道)政府编号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省级有关部门为一个单位,而市县分设不同单位的,统一采用省级部门的编号,如自然资源系统中,市县土地、海域、海岛、测绘与地理信息等部门等均采用自然资源系统编号。
2.省级有关部门为多个单位,而县级合并为一个单位的,采用排序为首位的部门编号,如经济商务科技局采用经信系统的编号。
3.省级部门对系统代码另有规定的,报省司法厅同意后,按其规定执行。
4.全省乡镇(街道)政府系统代码统一为99。具体到某个乡镇(街道),采取在该系统代码后增加大写英文字母来辨识。
三、登记年份
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在2024年登记的为“2024”。
四、流水号
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年从“0001”开始,如2024年第1号文件为“0001”,2024年第2号文件为“0002”。
五、编号书写形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的三部分通过短“-”联结。如县政府2024年第1号文件编号为KYHD00-2024-0001,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第1号文件编号为KYHD02-20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