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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68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15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师傅”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4-08-22 09:23:0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4/8/22/art_1229426526_252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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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师傅”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破解“云和师傅”有才难评、育才乏力、成才有限等困局,激发人才活力,畅通成长空间,做优做强“云和师傅”本土人才品牌,全方位打造适配县域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并为省市梯度培育输送有潜力人才,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省委关于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绿谷”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丽水“农三师”选拔评定管理办法》《云和县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该《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

符合相关条件的乡村振兴人才。

三、《办法》的关键词解释

云和师傅:是指掌握关键技术技能,积累丰富实践经验,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乡村振兴人才。涵盖种植养殖、非遗传承、乡村工匠、乡村运营、文旅融合、电子商务、木制玩具、来料加工、商贸物流等九大领域。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培育认定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云和师傅”、“云和师傅”创新人才、“云和师傅”精英人才、“云和师傅”领军人才。第一层级,“云和师傅”,符合所属行业领域“云和师傅”认定标准,应同时具备条件:勤劳致富,业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云和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或云和户籍在外从事综合开发工作。对特别优秀、紧缺急需或成长周期较长领域的申报人,在创业年限等评选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第二层级至第四层级,是指在已持有“云和师傅”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人员中,再研究认定若干名“云和师傅”创新人才、“云和师傅”精英人才、“云和师傅”领军人才。主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云和师傅”创新人才、“云和师傅”精英人才、“云和师傅”领军人才技能水平分别处于县内、市内、省内领先,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分别具有成长为全市、全省、全国本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力;2.近五年在所属行业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方面作出一定贡献,分别取得一定、较好、重大经济社会效益;3.近五年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培养人才分别在本行业领域县级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大赛获奖。

(二)明确培育认定方法:一是“云和师傅”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相应认定标准由县级各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发文,具体名额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合县级各主管部门开展联审后予以确定。二是“云和师傅”创新人才、“云和师傅”精英人才、“云和师傅”领军人才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坚持“好中择优、宁缺毋滥”,若相应层级未有符合条件人选则不开展认定;相应认定标准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制定并发文,具体名额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合县级各主管部门开展联审后予以确定。评选方式分为直接认定、集中评审两种方式。

(三)明确纳入人才管理等级:对入选“云和师傅”创新人才、“云和师傅”精英人才、“云和师傅”领军人才的,分别纳入云和县F类、E类、D类人才管理,按照云和县人才政策享受子女就学、安居保障、医疗救护、金融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自公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机关:云和县委人才办

联系人:钟婧;咨询电话:0578-552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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