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00/2024-36476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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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文号: | 云人社〔2024〕29号 |
中共云和县委党校、云和县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 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 号)等文件精神及《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二批)》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聘用王哲皓等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请通知上述人员凭《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并办理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同时到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二批)聘用人员名单(一)
附件:202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二批)聘用人员名单(一).xls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