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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139/2024-364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号: 云发改办〔2024〕2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YHD02-2024-0004
有效性: 有效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吴婷婷  发布时间: 2024-06-21 21: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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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快云和县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补充政策的通知》(云发改办〔2022〕77号)、《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县级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办〔2023〕52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4日起施行。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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