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39/2024-364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文号: | 云发改办〔2024〕2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2-2024-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快云和县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补充政策的通知》(云发改办〔2022〕77号)、《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县级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办〔2023〕52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4日起施行。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