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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24-3633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号: 云教基〔2024〕1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YHD04-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公布《云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程健林  发布时间: 2024-06-18 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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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县实际,制定《云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云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平稳有序推进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县域统筹”原则

育英小学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其他公办学校以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划片招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文元育英中学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县教育局通过“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报名须知、新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云和籍适龄儿童和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云和县2024年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符合在我县就读的其他适龄少年。

(三)特殊教育教学点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育英小学、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各招生6个班,崇头小学、石塘小学各招生1个班,合计招生32个班。

(二)初中招生计划

云和二中招生12个班,云和三中招生10个班,梅源中学招生4个班,文元育英中学(民办初中)招生6个班,合计招生32个班。

(三)特殊教育教学点招生计划

招生1个班。

五、普通生招录办法

(一)学生报名

1.报名办法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选择“城市”为“云和县”,搜索“家校共育”,进入后,选择“新生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报时,以户籍或房产为依据入学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图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云和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缴纳证明图片和户口本图片。报名及录取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所有在云和县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文元育英中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文元育英中学”,若未摇中可退回其他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件)可报名育英小学,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育英小学”。

2.报名时间

(1)初中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19日。

(2)小学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2日-23日。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学校选择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未核验出错误,但有家长提出质疑的,县教育局将根据现有真实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学生录取

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后,将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

育英小学2023年至2027年毕业学生按照原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直升文元育英中学的政策。2022年秋季起(民转公后),育英小学新入学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文元育英中学除育英小学直升外,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名单公示、电脑派位、录取名单公示五个环节,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4日,确认地点为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2.公办学校录取

(1)城区公办学校: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分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预录取学生名单全部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当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或调剂至同类型学校就读。未被城区学校预录取的新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见附件1)。

(2)农村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农村学校预录取,当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原云坛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古坊小学,原黄源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崇头小学,原赤石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城西小学。

(3)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公办初中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六、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招录对象

对烈士、英模、高层次人才引进、异地搬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县优抚优待政策,结合教育实际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二)报名及录取

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系统”—“政策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6月24日-25日持有效证明到县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材料核验。

七、特殊学生招录办法

特殊学生凭残疾证及户籍证明等材料于2024年8月26日至27日到云和县特殊教育教学点(地点:古坊小学内)预报名,经审验符合就读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录,家长需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多地填报、隐瞒信息或材料虚假的,查实后将不享有城区学校就读机会,由县教育局安排至农村就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被文元育英中学、育英小学录取(电脑派位选中即视为录取),但家长要求放弃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三)户籍迁入时间,房户不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日;房户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9日,6月19日之后迁入的户籍,将按迁入之前的户籍予以确认。

(四)家庭不动产产权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9日,6月19日之后取得的,将不予确认。

(五)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日之后报名的,不再享受原学区政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探索试行“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办法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525016、5525015。

九、文件时效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于当年9月30日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


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2.云和县实验小学改扩建期间学生就读安排

3.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附件1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一、公办小学招录细则

(一)云和县育英小学招录细则

云和县育英小学处于“民转公”过渡期,将于2025年划分具体学区。为遵循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同时缓解“二孩”入学高峰,“育英小学附近学生”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申请直报育英小学就读。若申请人数超过学额,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资格,未摇中学生回学区所属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就读。申请资格为学生的户籍和父母房产同时在育英小学附近,详细房户范围要求如下:城东路、祥云路、大坪路以西,城西路、杨柳河路以东,复兴路以南;户籍地址认定为黄水碓村、大坪村、程宅村、瓦窑村、安溪乡黄处行政村的东城村、湖西弄村(以上招生范围属于现江滨实验小学学区)。

以上学位有空余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当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1.云和户籍学生。

2.外县户籍学生,学生父母在云和有房产①。

3.外县户籍学生,学生父母一方在云和缴纳社保满三年。

4.招商引资“小项目”的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子女。

5.“规模以上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子女。

(二)其他城区小学招录细则

其他公办小学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1.第一批:学区户籍生录取

(1)适龄儿童和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的户籍(不包含挂靠户籍②,下同)地址及房产地址,均属于城区同一学区,由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房户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地址及房产地址均在原云和镇③,但不属于城区同一学区,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房户不一致”)。

(3)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地址均在原云和镇,但父母在原云和镇内无房产,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前迁入的,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的,以新建路为界,户籍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户籍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有户无房”)。

2.第二批:非学区户籍生录取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地址均不在原云和镇,但父母房产地址在原云和镇,以新建路为界,房产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房产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有房无户”)。

(2)云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不在原云和镇,父母一方户籍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原云和镇,由父母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一方户口本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图片(简称“仅父母有户的本县儿童”)。

(3)非云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户籍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原云和镇,则以新建路为界,父母户籍地址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父母户籍地址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一方户口本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图片(简称“仅父母有户的外县儿童”)。

3.第三批:务工人员子女(含随迁子女)录取

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上传“社保证明”原件图片。社保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选择城市“云和县”—首页点击“社保”—点击“社保证明打印”—点击“个人社保证明”—选择“个人参保证明”—选择打印月数“12”—点击“查询”生成获得。

(1)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云和县缴纳“社保”从2023年7月之前(含7月)至预报名时无中断,填报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的,由相应学校预录取(简称“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

(2)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云和县缴纳“社保”从2023年7月之后至预报名时无中断的,由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预录取(简称“缴纳社保1年以下”)。

(三)农村小学招录细则

符合入学年龄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可直报农村小学预录取。有需求的家长同时可填报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参加两校招录前三批学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二、公办初中招录细则

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一)城区初中招录细则

1.第一批:学区户籍生录取

云和县户籍(不含崇头镇户籍)学生,根据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由云和二中、云和三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简称“学区户籍生”)。

2.第二批:非学区户籍生录取

(1)崇头镇户籍学生及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房产在原云和镇的,由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初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仅父母有房”)。

(2)云和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崇头镇户籍学生,由城区初中共同预录取,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安排至云和二中或云和三中就读。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简称“崇头籍学生城区毕业无房”)。

(3)云和县各小学毕业的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父母在原云和镇无房产,由城区初中共同预录取,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安排至云和二中或云和三中就读。未被录取则安排至梅源中学就读。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简称“外县籍学生云和毕业无房”)。

(二)农村中学招录细则

1.崇头镇户籍学生由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2.云和县小学毕业的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要求在梅源中学就读的,可直接报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3.未被城区初中录取的学生,安排至梅源中学就读。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4.非云和县小学毕业的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直报梅源中学。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图片。

三、公办学校调配录取说明

1.同类学校招录同批次同条件学生时,若其中一所学校学位不足,可将其部分学生进行统筹安排,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另一所学校就读。调剂时可在参考家长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2.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招录前两批和政策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云和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参加空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注释:

①房产:指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暂未取得权属证书,若能提供父母全权所有的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件的,视同有房产),且用途为“住宅”。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员为房屋共同拥有的,则其父母合计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另,孩子和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相同户籍地址,同时孩子父母无其他房产,凭父母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也视为有效,简称同户同住)。

②挂靠户籍:指新生的户籍单独挂靠在其它家庭(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或单位集体户籍。

③原云和镇:2011年9月8日前云和镇下辖的6个社区和37个行政村。社区:中山、解放、新华、浮云、元和、青阳门;行政村:巧云、勤俭、新岭、河坑、杨家山、梅垄、西弄、贵溪、柘园、后山、红光、蔬菜、象山、大徐、云章、庄前、局村、溪口、天堂坑、大坪、瓦窑、黄水碓、程宅、河上、长田、隔溪寮、沙溪、新建、高胥、三门、村头、古竹、小徐、山脚、白垟墩、睦田、霞晓桥。 


附件2


云和县实验小学改扩建期间学生就读安排


为优化教育布局,均衡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方案(2021-2025)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我县对云和县实验小学进行改扩建,改扩建期间,学生具体就读安排如下:

一、根据工程进度,预计2025年县实验小学完工后,所有在校学生回老校区(中山街338号)就读。

二、县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6个班,原则上同现有在校学生安排至县实验小学分校就读,若部分学生因交通等原因存在实际接送困难的,在江滨实验小学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申请到江滨实验小学就读。若申请人数超过空缺学额,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资格。

三、县实验小学分校附近学生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申请到县实验小学分校就读,若申请人数超过空缺学额,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资格,未摇中学生回学区所属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就读。申请资格为学生的户籍和父母房产同时在县实验小学分校附近,详细房户范围要求如下:城东路、祥云路、大坪路以西,城西路、杨柳河路以东,复兴路以南;户籍地址认定为黄水碓村、大坪村、程宅村、瓦窑村、安溪乡黄处行政村的东城村、湖西弄村(以上招生范围属于现江滨实验小学学区)。


附件3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2013年8月31日之前,本县户籍异地搬迁人员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安排就读;2013年8月31日之后,本县户籍异地搬迁等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到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就读(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异地搬迁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云和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3〕3号)文件规定引进的一至五类人才的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县组织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过招商引资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年生产总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二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3000万元的三产项目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以上项目法人代表需由县经合中心出具相关佐证材料)。

四、在云和县创业且上年度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或工业制造企业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如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没有就读要求的,可安排该企业一名高管(高管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下同)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超过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增加2名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每增加1亿元增加2名。同一企业当年合计不超8人(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图片;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还须提交企业为其缴纳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抚优待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需提交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六、古坊小学、城西小学各提供10个学位,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89号),按积分从高到低,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交积分申请表)。

七、获评“六星级”两新党支部的两新组织(合计不超过5个),每个两新组织的一名员工子女可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八、为支持云和县经济建设,城西小学和古坊小学在招生计划内安排33个学位,用于解决云和经济开发区贡献度大的企业的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由云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随迁子女名单)。

九、本校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本校就读。所需学位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予以安排。

十、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精神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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