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4-361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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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4〕27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渡口安全监管“渡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渡口安全监管“渡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渡口渡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渡口渡运安全事故,切实提升渡口渡运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根据《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0号)、《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3号)、《云和县水上安全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渡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第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因地制宜、便捷利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原则,充分体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特性,完善提升渡运服务品质,加快建设现代化渡口渡运管理体系,切实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渡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县、乡镇(街道)、村渡口渡运安全监管责任,规范设置渡长制公示牌,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渡长管理制度。建立渡口渡运安全科学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建立范围。全县渡口全面推行渡口渡运安全管理“渡长制”,实现全县渡口“渡长制”全覆盖。
(二)组织框架设置。落实渡口属地管理原则和渡口经营安全管理“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渡口经营者对渡口渡运安全负主体责任,渡口安全主管部门和乡镇渡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对渡口安全负领导责任。依托“美丽渡口”建设工作明确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渡长及其组织体系。全县设县级渡长1名,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设乡级渡长1名,由乡镇(街道)交通分管领导担任;各行政村设村级渡长1名,由各乡镇(街道)指定专人担任;各级渡长职责随人事变动自动承接,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及时更新渡长公示牌。
(三)三级渡长工作职责。
县级渡长职责:负责全县内渡口、渡船、渡船船员的安全监管和渡船的登记、检验、发证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渡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渡长制”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考核督查机制;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建、管、养、运”资金安排等要素保障工作;定期听取乡镇(街道)级渡长及村级渡长的履职情况汇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街道)级渡长职责:负责乡镇(街道)“渡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辖区内渡口的“建、管、养、运”及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协助解决渡口安全管理重点、难点等问题,劝阻船员违章、违法、船舶超载等行为,积极协调、解决乘员与云和县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矛盾与纠纷;负责辖区内的渡埠码头提升改造、日常养护(保洁、绿化管护、垃圾清运等)、规划建设及实施,根据上级部门年度资金统筹安排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负责辖区内的渡埠码头安全管理等宣传工作;负责监督村级渡长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导村级渡长做好履职工作,听取村级渡长的履职情况汇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村级渡长职责:监督协调辖区内乡镇渡口的日常检查、环境整治、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及设施是否完好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级渡长;配合乡镇(街道)级渡长做好辖区渡口的履职检查任务;完成乡镇(街道)级渡长交办的工作,定期向乡镇(街道)渡长汇报履职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其他事项。
云和县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职责:根据《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3号)文件要求,承担水上渡运公交职能,兼顾水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内的渡口渡运设施(小修保养、救生设施、标志标线、宣传牌、防撞轮胎、渡船、渡埠码头、渡工房、候渡亭等)维护及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转运等统一经营和管理,全面落实企业管理责任,承担渡口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健全公司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服务标准、质量体系和奖惩机制。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水上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等措施,不断完善渡运公交化管理体系。不定期开展演练和船员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渡口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制度机制
(一)会议协调机制。县级渡长每年召开“渡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渡长每年召开“渡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各级渡长应定期向上级渡长报告管辖渡口安全情况。各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渡长制”实施。
(二)工作巡查机制。
1.监督检查的频次:县级渡长对全县渡口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渡长对辖区内渡口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渡长对辖区一、二类渡口监督检查每半月不少于1次,三、四类渡口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渡口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应在“浙港通”平台录入。
2.监督检查的方式:县、乡镇(街道)级渡长主要通过听取下级渡长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抽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村级渡长应对辖区渡口实行全覆盖检查。
3.监督检查报告与意见反馈:各级渡长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按“一渡一单”的方式,2个工作日内向下一级渡长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限期整改令。紧急情况下,可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三)信息报送制度。由于自然灾害(包括地质灾害、恶劣天气等)、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引发的涉及渡口的突发性事件,各级渡长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加强应急保障和抢险抢通工作,确保渡口安全、畅通、有序。
(四)公告公示制度。结合现有渡口守则牌,在渡口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渡长公示牌,标明渡口三级渡长信息、渡长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云和县渡口乡镇(街道)、村三级渡长工作职责分工表
2.渡长监督检查内容
附件1
云和县渡口乡镇(街道)、村三级渡长工作职责分工表 | |||||||||
序号 | 渡口名称 | 渡口等级 | 县级 渡长 | 职务 | 乡镇街道 渡长 | 职务 | 村级 渡长 | 职务/行政村 | 辖区 |
1 | 建林渡 | 三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潘利安 | 赤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张兆伟 | 双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 赤石乡 |
2 | 建升渡 | 三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潘利安 | 赤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项伟平 | 双源村党支部副书记 | 赤石乡 |
3 | 赤石渡 | 一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潘利安 | 赤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周永文 | 赤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赤石乡 |
4 | 饭甑砻渡 | 四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吕毅 | 紧水滩镇副镇长 | 林宗平 | 龙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紧水滩镇 |
5 | 梓坊渡 | 四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吕毅 | 紧水滩镇副镇长 | 林宗平 | 龙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紧水滩镇 |
6 | 大源渡 | 四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吕毅 | 紧水滩镇副镇长 | 王定鑫 | 大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紧水滩镇 |
7 | 田铺渡 | 三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吕毅 | 紧水滩镇副镇长 | 孙克宝 | 渡蛟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紧水滩镇 |
8 | 官坑渡 | 一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徐正忠 | 浮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项宗华 | 溪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 浮云街道 |
9 | 十里云河渡 | 三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陈庆和 | 石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蓝克明 | 长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石塘镇 |
10 | 朱村口渡 | 四类渡口 | 毛华锋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 陈庆和 | 石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叶春冬 | 朱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 石塘镇 |
附件2
渡长监督检查内容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情况描述 |
1 | 安全责任书 签订 | 渡口是否签订年度三级责任书(县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乡镇(街道)与渡运公司、渡运公司与船员) | |
2 | 渡口、渡埠设施是否适靠 | 检查渡口、码头、渡埠是否适靠,设施是否完好、渡口、渡埠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方便乘客上下船。 | |
3 | 职责、安全须知等设置 | 是否设置渡工岗位职责、安全职责、乘客安全须知和应急疏散标志 | |
4 | 渡船是否存在 违章行为 | (1)渡船是否存在客货混装、违法装载危险品、超载行为; (2)是否存在超抗风等级、恶劣天气、超警戒水位、未批准夜航等冒险开航行为; | |
5 | 其他情况 | (1)船员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2)船舶水污染物上岸是否有接收记录; (3)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情况。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