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阳光规划、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批的“云和县CB-01-03-28—CB-01-03-31、CB-01-04-09—CB-01-04-10等地块(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该项目位于云和县城北部,规划地块东南为浮云溪,与狮山景区隔溪;西侧为同心水境花苑,北面为象山村。本次地块拟调整内容为:云和县CB-01-03-28—CB-01-03-31、CB-01-04-09—CB-01-04-10(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等地块进行重新划分并设置相应的控制指标,各地块的划分情况及相关控制指标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6日,共计30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再对此方案进行优化报批。
联系电话: 0578-5535066
联系人:卢先生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