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兑现下达(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5522028。
附件:
云和县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资金列支渠道 | 备注 |
1 |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2023年度云和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测样品采集和检测 | 3.054 | 浙财农〔2022〕72号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中列支3.054万元 | 由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组织招标,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中广衡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
2 | 开展2023年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试验 | 1.5 | 浙财农〔2022〕72号列支1.5万元 | 通过网上中介超市竞价,综合选取丽水学院符合实施条件 | |
合计 | 4.554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