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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和县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公示
作者:  来源: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徐晶晶  发布时间: 2024-04-11 19:13:42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详情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起至4月17日止。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7112。

附件:云和县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云和县2024年第二批省林业专项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建设任务

第一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资金

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下达资金

建议调整分配资金

资金文号

备注

1

一村万树示范村

一村万树示范村50亩。

15

0

15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2

珍贵彩色树种容器苗培育

培育珍贵彩色树种省调控容器苗27.9万株,二类苗0.5万株、三类苗2.4万株、油茶苗25万株。

87

0

87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3

油茶保供生产

油茶等木本油料发展208亩。

10

0

10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4

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等森林保护

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0.47万株。

79.5

0

79.5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5

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

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完成林地二级地类认定,完成双增目标考核,实现年度出数;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

40

35

75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6

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完成云和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49.5

0

49.5

浙财资环〔2023〕71号

浙财资环〔2024〕16号


合并

281

35

316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