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浙财金〔2023〕40号)等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对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形成《云和县 2023 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对云和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进行审议,决定奖补云和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4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6日-3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王徐惠,联系电话:5134522。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