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
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省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前期需求反馈情况,2024年省财政厅对“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应发数填报及调整等有关功能要素进行优化和完善,为顺利开展好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应发数填报及调整
(一)完善联络员信息。为方便各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进行沟通联系,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首次填报2024年应发数时增加了填报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要素,请各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一卡通”相关事宜的同志及时在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变动,在每季度应发数调整时限内及时登录“一卡通”系统进行修改。
(二)按时、规范、精准填报全年应发数。按照《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3〕20号)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级目录内各项补贴项目应发数由县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补贴全年应发数填报说明,通过“一卡通”系统逐级报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通过统发监管系统于2月底前报送省财政厅(详见附件1);市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月底前提供市级财政部门;县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于2月底前提供县级财政部门。
(三)规范调整应发数。集中统发项目应发数填报完毕后,一般不应随意调整,因情况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通过申请于当年6月、9月、12月进行调整。有需要调整的单位,请提前做好准备,届时可自行在统发监管系统调整,按填报应发数时的流程及调整操作时限在系统中逐级报送审核。
(四)特殊说明。一是为提高工作效率,2024年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填报、调整及审核省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的具体操作时限进行规范(详见附件2),同时“一卡通”系统中会同步提示,逾期将无权限操作,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进行操作,市县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填报及调整部门操作时限不受省级目录时限限制。二是在填报和调整省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时,为方便各部门审核时有参考数据,系统中增加了预计发放人(户)数,预算金额等要素,且会自动显示上年或上季度末该项补贴的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实际发放人(户)数,自动提示年初填报金额与上一年度全年应发金额、季度调整应发金额与上一季度应发金额的差异情况。三是在填报和调整省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时,如有上级部门审核退回的,将直接退回至县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重新填报,哪个级次退回即由县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至对应级次审核,被退回时县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重新填报的操作时限以退回部门级次的操作时限为准。
二、“一卡通”系统直达资金标识
为有效监测和提取直达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系统中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明细导入效率,2024年“一卡通”系统中新增直达资金录入标识,由各市县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在每次发放补贴时选择是否使用直达资金并匹配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相对应的资金文号(详见附件3),请各市县财政部门指导同级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做好直达资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