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4-37823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4〕6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法治审查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浙委法办发〔202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任命以下人员为法治审查员:
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审查员
胡龙飞 云和县公安局
董恒宏 云和县公安局
刘 啸 云和县公安局
叶 剑 云和县公安局
钟 健 云和县公安局
张 旭 云和县司法局
刘练芬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张雅茗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周 磊 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陈红美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雷 洪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王姗姗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张钰妃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曾云燕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超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魏 沂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 芳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乡镇(街道)法治审查员
蔡子琦 云和县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黄 维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