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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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4913/2024-34300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4-01-17 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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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3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信息公开中心的统一安排与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体系、 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其中机构介绍类5条,业务工作类114条,人事信息类1条,行政权力类11条,公共服务类416条,公开年报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县政府管理要求,分管领导调整后及时上报县信息公开中心。同时,设置信息发布人员1名、信息发布审核人员1名,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审核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没有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公开发布主要集中在县政府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根据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信息公开文件,按要求对检测出的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我局规范性文件发布较少,对于发布要求不够了解,存在缺少起草说明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吃透政策、掌握政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行政,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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