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2年度企业绩效系列工作,得出初步评价结果。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异议的相关材料纸质盖章后提交到我局三楼企业科。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迪
电话:5121213
附件1: 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初步结果名单.wps
附件2:2022年度入驻小微企业园、滚漆中心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初步结果名单.wps
云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代章)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