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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34357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29
【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办法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9-06 16:38:56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3/9/6/art_1229426526_2490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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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云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云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于2000年2月22日颁布实施,历时时间较长,期间,《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上位法颁布实施。因此,对照上位法依据,逐条分析《云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梳理出冲突、抵触条款,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云和县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结构划分合理,各条款形成了具有内联系的、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但制定颁布已历时20余年,诸多条款与当前实际已不相符。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均提到,等级划分不准确、救助标准过低、救助形式单一,应予以修改。

二、制定依据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

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在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19〕1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发生灾害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灾情核查、评估。

(三)县财政局根据当地常年灾情和财力可能,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分为六个补助项目:一是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害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二是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三是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四是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住房。五是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六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四、救助办法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一)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 

因自然灾害发生居民住房损毁的,受灾当地办事街道应在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制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同时根据居民住房损毁程度、受灾人员经济条件等情况,给予恢复重建住房的居民适当资金和物资补助。

(二)补助流程

各乡镇(街道)要规范救助款物管理,严格资金审批流程,除应急救助阶段外,各地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1.家庭申请。受灾家庭向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如实填写《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具体样式见附件 ),注明家庭基本信息、灾害损失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等方面内容。受灾家庭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1)村级评议。村(社区)组织人员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灾害损失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社区)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将民主评议、公示情况等材料提交乡镇(街道) 审核。

(2)乡镇审核。接到村(社区)提交的材料后,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对申请救助家庭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3)县级审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乡镇(街道)上 报的材料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并委托村(社区)在当地公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于家庭条件好、自救能力强的受灾人员一般不进行救助。

2.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必须符合规定程序。村委会、居委会组织对申请、提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的对象,并将拟补助对象在其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村委会、居委会另行组织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委会、居委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及时完成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将审核意见和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政府应急部门。县级政府应急部门应及时完成核定工作,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的数额、补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孔祥丰

咨询电话:0578-55223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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